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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山治污设施实行年审

2001-01-04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林英 通讯员 王海洋 我有话说

本报讯佛山市在全市基本达标的情况下,为确保已达标企业达标率的长期稳定,制定了《佛山市区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年审试行办法》,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落实。

佛山市是老工业城市,陶瓷、印染、纺织等污染重的传统工业较多,达标任务较重。在开展“一控双达标”工作中,该市有关部门通过采取限制发展和淘汰落后生产工艺等措施,对污染严重的企业进行重组改造和关停合并,并督促这些企业承担环境污染防治的责任,按时完成达标任务。1997年至今,全市促使200多个企业进行了污染治理设施改造和建设,完成治理项目299个,总投入19389.4万元。全市纳入达标考核的1119家工业污染源企业已达标1113家,达标率达到99.5%。

据初步计算,2000年佛山市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比1996年明显减少。其中,废气排放总量减少了10.07亿标立米,废气、污染物、烟尘削减11372.32吨,削减率48.8%,二氧化硫削减11463.3吨,削减率14.1%;废水中主要污染物COD削减4683.88吨,削减率29.7%。

目前佛山市在实施《办法》的同时,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,建成了技术先进的大气自动化监测系统,新增了一批二氧化硫监测仪等仪器,对省以上污染源安装了在线监控装置,建立了1119份污染源档案,提高了工业污染源监控的现代化水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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